健保自費醫材上限爭議?

花了點時間了解最近切身相關健保署的自費醫材上限爭議,把脈絡整理如下。

第一條新聞是6/9健保署發布,標題為 “全新「自費醫材比價網」,資訊更公開,查詢更便利”
(出處:https://www.nhi.gov.tw/News_Content.aspx?n=FC05EB85BD57C709&sms=587F1A3D9A03E2AD&s=48EBDB3B9D51F2B8)

內文兩個重點:
 
1) 健保署努力做了一個比價網,起因是民眾抱怨不同醫療機構,同樣品項自費醫材定價不同,患者可透過此網站更了解價格,進而與醫師討論,減少紛爭。  

建議先點網址操作看看,比較可以理解健保署的出發點。因為本科有一品項「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就在這次爭議點的8項之中,我也想來了解一下這個價格差異是怎樣?
 
 
每一列都是一個自費引流系統,紅框裡面是主要資訊,確實可以看到不同醫療院所的定價差異,僅列出最高與最低,以及平均,價差可達兩萬。(<-我認為這是這次政策想要解決的問題,合理!
 

        2) 最後一段,應為爭議所在,直接節錄如下圖
         
        
這段內容大概有兩件事可以討論,
 
其一、此修正案已於109年1月30日發布生效(將於8月實施)
-> 引發譁然,批評者針對並無廣召學會討論,學會趕緊發布並未得到通知或未參與討論,曾與過相關會議者述說難以改變決策云云,才有許多暫緩實施與政治輿論的運作。
其二、提到針對"自付差額特材" (8類352品項 [註])訂定價格上限。
-> 這是反彈最大的一點,出發點為「為了提升民眾使用先進昂貴的新醫材之可近性,朝向民眾合理自付差額把關」,措施為「訂定價格上限」嗯?
 
這裡先不討論這352項被納入的自費醫材如何定價,如何分類,這些分類定價的過程其實健保署已經做了努力與把關(?),然而在這個步驟後,應已篩選一輪經市場分析後願意進入的國際廠商。

「價格上限訂定」如何執行相當重要,相關文章可參考: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81820
重點應該是最後一段這句
 
分類怎麼分,功能群組如何訂? 這裡非常有疑慮!
 
看到這裡,我是這樣理解這個政策的邏輯:實際想要promote的是「比價網」,包裹一個訂定價格上限政策,目的是消弭「同樣自付差額特材」的價差問題!
有人看到這邊覺得哪裡怪怪的嗎?我也覺得怪,最後面會討論...
 
 

衛福部於2天後 (6/11) 發布新聞澄清:https://www.mohw.gov.tw/cp-17-54425-1.html
標題為:"醫材價格設上限?健保署:不包含全額自費!"
內容主要針對譁然的輿論指責此舉可能影響台灣未來先進產品進入醫材藥物市場,有兩點說明。 


第一點是為此政策辯護,但是辯護重點放在訂定價格上限,而非比價網,「同功能、同效果」這六個字是最大的爭議。第二點(紅框)應該與本政策無關,屬於敘述一個希望,講給民眾聽的。其餘政治議題不加贅述。例如健保署自行發布,沒有知會衛福部與行政院等...

僅針對政策本身(針對議題討論)個人總結如下:

健保署經民眾反映自費醫材各院所價差很大(事實),經過召集專家費時一年多研議,決議針對「自付差額特材」(佔3%)訂定價格上限,將8大類分成24個次分類,將同一功能群組給予同樣費用。

然後....就被罵翻了...

然而,我實在不懂的地方在於,為何問題是「同樣品項的醫材在不同醫療院所定價不同」,卻提出了「將自費醫材依據功能群組分類給予固定價格」的措施?這不是很奇怪嗎?解決方法應該針對不同層級醫院了解價差的來源並溝通吧?

比價網的出現(先不論普及性,操作方便性)其實已經逐步將資訊透明,消費者有管道查詢,概念就像yahoo!汽車(https://autos.yahoo.com.tw/new-cars/),當然買車與就醫無法類比,但是針對定價不同問題,用資訊透明方式解決是合理的。如果做到這一步,大概不會有人有意見,唯一可以再稍微挑剔的是...
所以需要醫院「自主上傳」才會有價格資訊。這就更令人疑惑,健保署無法強制醫療院所上傳訂定價格,卻能夠直接訂定廣大醫材的價格上限?感覺前者的難度遠比後者低阿。

所以,針對問題,做到「同樣品項」價格透明化是正確方向,但更進一步企圖將複雜醫材人為分類再給定價格,這已不是民眾一開始的抱怨的議題了,是產品與市場機制問題,令人困惑的點就是怎麼政策會往這個方向走呢?

我實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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